加拿大联邦法院6月2号关于学签申请人首次申请被拒后的司法审查,让身为律师的老板又赢了一次,不意外。但是还是分享一下吧,毕竟类似的客户国内有很多,他们需要一点鼓励,也更需要了解自己绝非孤身奋战。

客户背景: 32岁,单身无孩,伊朗公民,跨专业就读(工作7 years +的工业工程师申请MBA),资金准备并不充足(4万加币左右)。

客户首次学签被拒的理由:previous & proposed studies are in different fields, he has been employed in the same position for long, he has no sufficient funds, and he has not strong family ties back home…https://www.canlii.org/en/ca/fct/doc/2023/2023fc775/2023fc775.html?searchUrlHash=AAAAAQAPc2FtaW4gbW9ydGF6YXZpAAAAAAE&resultIndex=1

这些“批量生成的”拒签理由大家千万不要太当真,毕竟你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人还是AI在处理自己的申请,我们老板首先对此提出了严重的质疑,认为移民局并没有尽职;

关于原单位表达待申请人学成归来后,愿意继续录用申请人并提供更高职位的雇主信,移民局给出的理由是缺乏可信度,比如没有提到涨薪的幅度或者新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并没有多大的改变等等,我们老板反驳了这一点,因为“人活在现在,不是未来”。没有说涨薪,也没有说降薪,所以这种争辩逻辑本身不成立;

关于为什么选择MBA,就像很多申请人的情况一样,不管曾经的工作背景如何,随着职位和工作经验的提升,MBA成了很多人,甚至工作之初的职业规划。“工作这么稳定为什么还要去读书” 约等于“已经有了工作了为什么还要读书?”差不多的意思。我觉得反驳得也很好。

还有一点,移民局所指的“资金不足”在调档后才发现此处移民签证官的理解是“结合申请人如今的工作和实际情况,申请人读投资MBA的各项花销显得很不划算”,我们老板反驳:移民官没有把此条考虑明确到拒签信里,所以申请人无法有针对性准备申请材料。同时,签证官理解的不划算,在不同背景下,其他国家的人会觉得在西方国家攻读MBA是一项非常好的投资。所以,过于隐秘且主观的推测,不足以采信。

申请人无孩,未婚缺乏稳定性—没有反驳。

结果是联邦法院批准了我方律师的诉讼,申请发回原地,由另一名签证官重审。(此处申请人可以就委托律师反驳的点逐一准备更有针对性的材料,获批几乎毫无悬念)。

联邦法院的判决书原文链接附在最后,如果大家有类似的情况,欢迎参考。个人的感受:司法审查相对来说是比较新的概念,但是其过程并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艰难或劳民伤财,尤其是对国内的申请人来说,上法庭的群体相对较少,也许这也一方面解释了为什么国内的申请人走司法审查胜算更大。

https://www.paxlaw.ca/pax-law-court-decisions/